一、负责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和修订。
二、根据教学计划,拟定本系所属课程的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
三、完成教务处下达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按照开课任务,安排各门课程的授课教师、指导教师。
四、领导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研活动和科研活动。
五、根据教务处安排,做好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工作,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六、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做好考试核查、评卷和核分工作。
七、负责院级教科研课题的课题组织、申报及批准立项后的教科研活动的开展工作。
八、负责本系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九、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及考核工作。
十、配合学院做好学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十一、协助教务处做好本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学院要求,做好本系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量统计上报和职称申报等工作。
十三、依据教师考核规定,客观、公正地评价本部门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
十四、根据本部门师资状况,提出师资招聘申请。
十五、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做好教师及教学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
十七、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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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