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任课教师应按照学院教学计划规定,严格执行下达的教学任务和课表安排,不可因个人原因随意更改、缩短上课时间。
二、课程表一经排定下发,原则上不再更改。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安排上课,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代课的须按学院规定向教学处和人事处办理有关调课和请假手续。
三、如因不可更改的原因,需要更换主讲教师的,须由教师所在教研室书面报告系,由系主任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审批备案。更换后的教师新接课程应与原任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得冲突,以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四、调课审批原则及报批手续
(一)调课审批原则
1.教师任课期间因特殊原因需出差者,由教研室负责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并由教学秘书认真填写调课申请单,提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如无教师可以代课,教师须在出差后一周内补回所缺课程,所在系教学秘书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2.因法定节假日、学院运动会、社会实践、学生外出写生等原因,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停课,不予私下调课、补课。
3.任课教师除生病、直系亲属重大事故等原因经批准可以调课外,一律不准调课。
4.外聘、兼职教师如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课者,一学期内不可超过三次,且须在调、停课后三周内补回所缺课程。
5.任何调课须在开课前两天由教学秘书办妥所有手续,若因急病或突发事件不得不当天停课者,不能及时提供证明的,需由教师报告系主任。经领导同意后,办公室主任报人事处备案,所在系(部)教学秘书在开课前及时电话通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突发事件结束后将调课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补交至人事处和教务管理科。
6.调课2学时以内(含2学时)由教务管理科审批,调课2-6学时以内(含6学时)由教务处处长审批,调课6学时以上由主管院长审批。
(二)调课报批手续
教师书面申请→系主任签字→携带书面申请,往系、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请假后,办理调课申请→教务处审批,下发调课通知单
五、教师调、停课各系应严格把关,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手续而私自调、停课者,一律按《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此制度由28365-365..com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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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